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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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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企业加工贸易合同变更
审
批
程
序
递交资料
经办人初审
申
报
资
料
加工贸易合同变更申请表(一份)
及与变更内容相关的
出口成品表
、
原料表
或料件单损耗表各一式四份。
要求变更的加工贸易合同手册正本。
企业进出口业务备案手册正本。
办事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事部门
东莞市外经贸局加工贸易科
咨询电话
22995396
,
22817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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