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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企业联网监管


审批程序

1.递交资料
2..
经办人初审
3.
科长核准




1.办理联网监管资格申请
1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保证书 (请点击下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联合年检合格记录;  
3)企业进出口业务备案手册(附加工贸易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正本)。

2.办理联网监管经营范围申请
1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 (请点击下载)
2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范围清单 (请点击下载
3)批准证书(复印件) 
4)企业进出口业务备案手册(附加工贸易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正本)。

3.已经开展联网监管运作的企业,每季度后一个月(4月份、7月份、10月份、1月份)下载《联网监管企业进出口情况登记》填报,并在该月底前报送我科。企业凭我科的《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核销。
 联网监管进出口情况登记表 (请点击下载)

办事时限   4个工作日
办事部门  东莞市外经贸局加工贸易科
咨询电话  22817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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