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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合同电子审批


审批程序
  1. 企业端传送商品凭证、合同资料

2..经办人初审

3.科长核准

4.企业端打印相关表格

5. 到外经贸局加工贸易二科确认、盖章




一、企业端录入加工贸易合同商品凭证,通过网络传送到外经贸局加工贸易二科电脑系统。经审核把相应的审批结果反馈回企业端。

二、企业录入加工贸易合同资料,通过网络报批,电脑系统自动审批将信息反馈到企业端。自动审批通过后,企业打印相关业务的表单。

三、企业的基本情况登记手册、生产能力查验报告
注意事项

1.按我局通知参加“加工贸易合同电子审批系统”学习班,领取系统程序,在企业端安装。

2.第一次报批商品凭证,要求企业提供最近已经通过我局审批通过,海关备案的合同到我局加工贸易二科现场报批,以核准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该企业相应的增值率)。

3.对审批不通过的商品凭证、合同,企业按反馈的信息作相应的修改,在企业端重新报批。

办事时限 半个工作日
办事部门  东莞市外经贸局加工贸易二科
咨询电话  22817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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