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营贸易
1、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请点击下载)一式三份
2、进口商与企业用户签订的代理进口协议或购销合同(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进口商对外签订的进口合同(正本及复印件各1份)
4、上一期进口合同履行的有关凭证,如提单、发票等复印件(由国营贸易进口经营企业统一提交)
二、非国营贸易
1、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请点击下载)一式三份
2、企业批准证书、验资报告等资料(复印件)
3、进口合同或进料加工合同
一、国营贸易 1、自2005年以来国营贸易项下已取消数量管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登记。 2、具备国营贸易进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直接到省厅加工贸易处办理进口申请手续。 3、不具备国营贸易进口经营资格的企业,自主选择具有燃料油国营贸易进口经营资格的企业(请点击查看)签订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或购销合同,由进口商或企业办理有关进口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