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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进出经营资格公司的加工贸易合同核销审批程序





1.        公司经办人员将核销资料交我科经办人员初审并签署处理意见;

  1. 通过预审的全套资料,由本科负责人复审,并签署意见;
  2. 由经办人进行计算机数据处理核销,确认无误后盖章验放。



1.        经本科批准或登记、负责人签章及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来料加工业务签的《来料加工对口合同免税申请报批表》《来料加工对口合同》/《附表》;进料加工业务签的《进口合同》、《出口合同》和《委托加工合同》)。

2.        《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申请表》/《分表》(一式五份)。

3.        合同《登记手册》。

注意事项
 
办事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事部门  国际贸易科
咨询电话  0769-22819755,22817597,22819726,22817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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