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填写《粤港澳机动车住来及驾驶员驾车申请书》(由通关业务科提供); 2.香港政府商业注册处出具的批准商号变更文件及香港商业登记(正本)及复印件2份; 3.原车辆的国内行驶证正本; 4.新车相片4张(前方左侧45o、88mm×60mm); 5.香港车辆登记文件,如车主为个人名称时,请提供现香港公司的《周年申报表》正本及复印件2份; 6.外经贸部门批复变更文件,(来料加工企业:营业执照、特准营业证,三资企业:营业执照、批淮证书正本及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