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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直通车辆
审批程序
办事员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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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车管所审批。
申
报
资
料
1.填写《粤港澳机动车住来及驾驶员驾车申请书》(由通关业务科提供)
2.原车辆的国内行驶证正本及国内车牌;
3.《申请书》2份,由外方法人代表签名及双方企业盖章(所有内承单位及商号盖章及法人签名);
4.私家车:《粤港车辆出境联系单》正本及复印件2份;(《粤港车辆出境联系单》在梅林海关申请办理领取)
5.货车:《海关签证簿》复印件2份。
注意事项
1.广东省公安厅出具回执后,一至两星期后到梅林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2.如果直通车辆的国内行驶证过期不得注销,待续期后方可办理。
办事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事部门
通关物流科
咨询电话
22817950 2299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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