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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企业自带合同


审批程序
 办事员接单→科长审批。





  1. 企业自带合同申请报告1份;
  2. 企业执行中的合同正本复印件及合同进出口报关清单;
  3. 转厂报关单。
注意事项

办事时限  5个工作日
办事部门  通关物流科
咨询电话  22819937、2281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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