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加工贸易科
申请综合费用


1、填写《“三来一补”企业综合费用结汇申请表》一式四份,表中详细说明申请理由(企业和外商加盖公章及签名),由镇(街)经办单位在表中的“经办单位意见”栏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提供申请费用清单一式两份,列清楚该综合费用的明细用途并盖企业公章;

3、提供上一笔已使用综合费用的发票(第一次申请的除外)。



1、企业持申报资料到加工贸易科申请;

2、经办人员核对结汇(录入合同发票、合同核销表)并打印结汇证明;

3、科长审批、盖章。

“三来一补”企业综合费用适用范围包括:

1、用于境内购买生产材料的费用;

2、用于维修厂房、宿舍和设备费用;

3、保险费、税款、罚金等;

4、额外的加工从属费用。

办事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事部门  加工贸易科
咨询电话 22819761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