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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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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来料加工厂负责人
审
批
程
序
1、商务代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书,填写报批表;
2、加工贸易一科核对结汇情况;
3、加工贸易一科审批、编号、盖章。
申
报
资
料
1、
镇外经办同意上报的资料;
2、
来料加工厂新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结汇证明;
4、
各方签署的补充协议。
注意事项
来料加工厂的原负责人应将有关责任向新负责人交接清楚。
办事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事部门
加工贸易一科
咨询电话
22819830,22819761
咨询网址
www.dgf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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