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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来料加工厂负责人





1、商务代理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书,填写报批表; 
2、加工贸易一科核对结汇情况; 
3、加工贸易一科审批、编号、盖章。



1、      镇外经办同意上报的资料;

2、      来料加工厂新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结汇证明;

4、      各方签署的补充协议。

注意事项 来料加工厂的原负责人应将有关责任向新负责人交接清楚。
办事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事部门  加工贸易一科
咨询电话  22819830,22819761
咨询网址  www.dgf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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