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各级政府部门对利用外资非常重视,建立了完善、高效、廉洁的行政服务体系和政府管理机制,既严格依法办事,又强调灵活把握政策,并及时传递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千方百计为外商提供方便和服务,这也是众多外商企业选择东莞、扎根东莞的重要因素。
为不断改善投资环境,东莞市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外商投资企业集中服务日制度”,使企业有更多的机会与职能部门直接见面,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制度”,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与外商协会、台商协会进行座谈,解决外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绿卡’制度”,协调中央、省属有关部门,为企业提供多项办事优惠措施和便利条件,增设“绿色通道”或申报专柜;“‘并联’审批制度”,大大简化了投资项目的前置审批事项,为企业尽快投入生产经营争取时间。
2003年8月起在全市各行政机关建立了“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受理回复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等“改进机关作风六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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