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企业外汇业务 | 个人银行 | 贷款业务 | 返回主页


国际结算
  国际汇款
  境外托收
  信用证业务
  福费廷
  银行保函
  保理业务
  远期结售汇
  特殊贸易结算

贸易融资
  国际结算融资业务

客户服务
  客户热点问题解答

客户服务热线
  业务咨询热线

 中国银行 >> 企业外汇业务 >> 国际结算
 

远期结售汇

 

    远期结售汇业务为锁定当期成本,保值避险的首选金融产品。中国银行是国内首家推出该项业务的银行。该业务自1997年4月开始办理以来,在国际外汇市场经历数次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均起到了很好地规避风险的作用。

业务简介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客户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中国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币种包括美元、港币、欧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期限有7天、20天、1个月至12个月,共14个期限档次。交易可以是固定期限交易,也可以是择期交易。

适用对象  
    客户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受理原则  
    (一)客户如有下列外汇收支可向中国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1. 贸易项下的收支;   
    2. 非贸易项下的收支;   
    3. 偿还银行自身的境内外汇贷款;   
    4. 偿还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的境外借款;   
    5. 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

    (二)签订书面总协议。客户在中国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需要与中国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总协议,并逐笔向中国银行提交远期结汇或售汇申请。
  
    (三)远期结售汇必须依据远期合同中订明的外汇收入来源或外汇支出用途办理,客户不得以其他外汇收支进行冲抵。

办理指南
    (一)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客户需与中国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一式两份,客户与银行各执一份。
  
    (二)委托审核。客户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需填写《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同时向中国银行提交按照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所需的有效凭证;中国银行对照委托书和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客户委托的远期结汇或售汇金额不得超过预计收付汇金额,交易期限也应该符合实际收付汇期限。   
    
(三)交易成交。中国银行确认客户委托有效后,客户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或扣减相应授信额度;交易成交后,由中国银行向客户出具“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证实书”。
    
(四)到期日审核和交割。到期日中国银行根据结汇、售汇及收付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有效凭证及/或商业单据,与客户办理交割。因贸易的复杂性及其他原因可能导致远期结售汇交割日期的不确定性,对于固定交割日类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设定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为办理交割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办理的交割视同履约交割,择期交易没有宽限期。客户到期无法及时提供全套单证的,可向中国银行申请展期。 远期结售汇业务原则上不允许提前交割。   
    
(五)展期。客户因合理原因无法按时交割的可申请展期,但必须在交割日当天向中国银行提交展期申请书和新的《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中国银行接受客户展期申请后,按当时市场价格将客户原有交易反向平仓,然后签订新的《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原协议价格与平仓价格之间的汇差,若亏损,由客户全部补足方可予以展期;若盈利,则先存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待展期交易到期时一并付给客户。

注意事项   
    客户因下列原因致使远期结售汇协议不能履约的,中国银行可以要求客户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一)客户未在交割日提交全部有效凭证及/或有效商业单据;   
    (二)客户的外汇收支期限、金额与远期结售汇合同不一致。

下面以远期结汇为例:(以择期交易方式签约)
    2003年6月5日,港元兑换人民币的即期结汇价为105.98,根据远期牌价显示,期限为8个月的远期结汇价为106.26,对应的起息日(即交割日)为2004年2月6日,12个月档期对应的起息日为2004年6月6日。B公司预计8个月后将有5000万港元汇入要结汇,则该公司与我行签订8个月的港元远期结汇合同,并择期至12个月,约定8个月后、即2004年2月6日开始到2004年6月6日止的4个月时间内,采用106.26的价格一次或多次结5000万港元。
    8个月后(在2004年2月6日至2004年6月9日之间的任意工作日内),当B公司办理5000万港元结汇时将获得人民币:
    50,000,000 X 1.0626 =RMB 53,130,000
    如果当时港元兑换人民币的即期结汇价仍为105.98,则B公司除了能成功锁定人民币成本外,还能够多获得汇兑收益人民币140,000元。具体计算如下:
    即期结汇: HKD 50,000,000.00 X 1.0598 = RMB 52,990,000.00
    远期结汇: HKD 50,000,000.00 X 1.0626 = RMB 53,130,000.00
    收 益: RMB 53,130,000.00 - RMB 52,990,000.00 = RMB 140,000.00
    汇兑收益率: RMB 140,000.00 / RMB 52,990,000.00 = 0.264%

返回页首】 【关闭窗口